~各位教師、同仁大家好: 目前因教育局對於教師、同仁參加校外、校內研習是否準時簽到退甚為重視,請各位教師、同仁參加研習務必準時到達研習場所並研習完畢才能簽退離場,若有要事無法參加研習者請提前 2 天向研習單位請假。若被相關單位查到遲到早退或無故未到場者,所衍生之遲到曠職問題,請自行負。 研習請事先核實填寫公差假簿以確保自身權益,謝謝大家配合。
此致 全校教師同仁 106.10.16